高雄市仁武警分局員警昨(22)日執行巡邏間防疫稽查時,發現大社區一家卡拉OK店違反防疫規定持續營業,店內有3名男子消費,警方當場開立舉發單後,工務局長蘇志勳表示今(23)日表示,該卡拉OK店防疫期間開店依行政執行法第32條及第28條規定,對店家強制執行斷水、斷電。
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於昨天執行巡邏兼防疫稽查,發現轄區中華路一間違規開業的卡拉OK店仍繼續營業,該店營業負責人邱0娜見員警到場時,神色緊張並匆匆關閉店內電燈,員警入內發現邱女所經營之卡拉OK店內有黃姓、卓姓及盧姓等3名男子在店內消費,顯然違反防疫規定。員警依規定蒐證、製作臨檢紀錄表、開立舉發通知書,並立即通報衛生局裁罰及工務局斷水斷電。
今天上午高雄市警局長黃明昭、仁武警分局長蔡文峰、工務局副局長黃榮慶及經發局、衛生局、自來水公司及台電等多個單位前往現地勘查後,並聯繫邱女到場,對店家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記者李建榮/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