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經發局16日表示,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109年3月20日施行的《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農地工廠邁向合法化,核准工廠須在3月19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書。高市府經發局統計,其中1800家提送計畫,仍有1500多家尚未提送,截止日進入倒數計時,業者應把握法定期限提出申請,否則將影響納管資格。
高市府經發局也特別在收件截止倒數30天前,呼籲業者應把握最後時限提出申請,若不及提出完整計畫,可先以簡易版計畫大綱送件,後續可再補正計畫書及相關文件。也就是說,申請納管的未登工廠,最遲應於今年3月19日前提送改善計畫(因19日適逢假日受理期限延至3月20日)。
經發局表示,完整的改善計畫應包含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自檢表及建築物配置圖等內容,且改善計畫經核定後需於兩年內完成改善,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兩年內完成改善者,最遲也應於119年3月19日前完成,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如有規劃用地變更的工廠,則必須在121年3月19日前提出用地變更計畫,且最晚需於129年3月19日前取得一般工廠登記,才算完成工廠登記合法程序。
經發局也指出,業者若未能在期限內提出完整改善計畫,可先以簡易版改善計畫大綱送件,只需填寫工廠基本資料、勾選共同與個別措施計畫,以及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許可文件等檢核表後在截止日前送件,後續再依通知儘速提出詳細資料及附件辦理補正,確保自身經營權益,工廠改善計畫大綱已於經發局官網公告。
根據經發局統計,目前高雄市共計4,412家申請納管業者(工廠含臨登轉特登),已核准2,950家,其中約1,800家已提送改善計畫,仍有近1,500家尚未提送,業者應把握法定期限儘速提出申請,避免影響經營權益,業者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特登辦公室專線:07-9697095。(ReadNews讀新聞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