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毒防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住宿之業者,進行毒品防制訓練課程,強化業者自律,為休閒娛樂場所把關,日前舉辦今年第一梯次「特定暨非列管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毒防局副局長駱邦吉呼籲業者一起推行「拒毒新運動」並主動積極營業場所遇有異狀應即主動通報,營造休閒娛樂場所的健康環境。
這次訓練課程由高雄地方檢察署林俊傑主任檢察官及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黃彥文組長講授,主題包含常見毒品危害、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相關規定、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之判斷與通報、稽查業務討論等,並藉由講者豐富的實務經驗,傳授業者識毒的「眉角」,提醒業者新興毒品的危害,並應善盡場所管理責任,高市府也會對未執行防制措施的業者依法裁處。
依據毒防局新訂的獎勵措施,踴躍派員受訓並做好毒危條例規定的四大措施,營業場所遇有異狀應即主動通報,讓市民朋友都能開心又安心的消費,公私協力共同營造休閒娛樂場所的健康環境。
毒防局強調,今年特別訂定「特定暨非列管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獎勵措施」,藉此鼓勵本市納管業者及未納管業者踴躍派員參加毒品危害防制訓練,希望公私協力共同攜手合作,踴躍加入建構「特營防毒網」,一起推行「拒毒新運動」,落實無毒休閒娛樂環境的目標。
參與訓練的業者也特別感謝毒防局辦理訓練,讓業者認識毒品的危害,了解如何建構安全營業環境,也很認同且支持毒防局提出鼓勵措施,給予正向回饋,有助提升業者參訓意願,進而期盼獲得毒防局的獎勵,也讓業主及員工更具備毒防知能,共同齊力打造無毒休閒娛樂環境。(記者李建榮/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