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1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2月15日公告,後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但對於相關子法的公告,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美國加熱菸品牌已經在台灣廣泛行銷,菸商從中謀取暴利,是無法抹滅的事實。不過,衛福部國健署也以公告「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僅7日,若各界有意見要在2月22日前提出。
國健署日前做出全國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高中生使用電子菸的盛行率,在8年來成長7.4倍。國健署也在15日預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表示因要配合菸害防制法施行,特別縮短預告期,各界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需要7日內陳述意見。
林清麗提到,政府信誓旦旦說要加速管理加熱菸,但卻本末倒置,不先公告施行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加熱菸),並開始加強取締,反而將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的時程與「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布綁在一起,政府企圖快速通過內容粗糙、漏洞百出的審查辦法,難道是為了讓加熱菸早日合法上市?
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常務理事郭斐然指出,日本開放加熱菸,使用率從2015年的0.3%,上升至2022年的12.5%,目前吸菸者有一半在使用加熱菸,加熱菸能在日本暢銷,是因為標榜危害較紙菸小,可以替代為較好的菸品,台灣已經把「健康風險評估」既然已經入法,就不可縱容這個機制誤導民眾,以為加熱菸危害較小。
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在上月18日也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公告施行新法前,應將加熱菸公告為「指定菸品」,否則加熱菸載具將無法可管,成為業者可恣意促銷的空窗期。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電子煙」、「加熱菸」這兩個國際通用的名詞都未出現在新法中,新法中許多專業名詞用語不清,像是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類菸品」。
新興菸品問世已屆十二年,為了讓大眾能夠認識與公衛專家能夠討論,每年都會舉辦電子菸論壇讓民眾與公部門討論電子菸作為新興菸品是否能夠減害,即便醫生與學者們對它仍抱持懷疑的態度,曾經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擔任9年菸品管理負責人(center director for FDA tobacco products)MitchZeller在談及美國減害策略時強調,藉由科技可提供不燃燒的尼古丁菸品,電子煙可否作為減害產品,這在美國仍有爭議,也需承認電子煙存在著連續性風險。
但因為電子菸在年少年族群中不管是因為外型、減害、味道、潮流等等的原因,已經對其肺部及呼吸道造成相當程度的傷害,在2022年的電子菸高峰會中,也討論到在鼓勵吸菸者使用新興菸品以做為紙菸的替代品時,可能造成青少年嘗試使用尼古丁產品,進而增加對傳統菸品上癮的機會。前美國FDA菸草產品中心(CTP)主任Mitch Zeller指出,「若我們將重點放在如何減少尼古丁上癮,加強對紙菸的尼古丁含量的控管,是否就能降低菸品危害發生的可能,進而達到菸草終局呢?」(ReadNews讀新聞記者黃聖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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