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於5月18日,接獲民眾報案,稱遭人於通訊軟體Line群組內散布其確診新冠肺炎之不實訊息,因而造成報案人名譽受損及他人恐慌,進而到所提出告訴。警方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立即通知吳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將吳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經員警初步發現,報案人陳姓男子(73年次)於5月18日22時許發現有人於通訊軟體Line群組上發布其確診新冠肺炎之不實言論,惟據了解被害人陳男與散布不實消息之吳姓男子(82年次)分屬屬不同公司之汽車銷售業務員,但互不相識。陳男認為該不實消息已造成其名譽受損,更造成社會大眾的恐慌,遂對散布該不實消息之吳男提出告訴。
警方呼籲,防疫期間一切訊息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為準,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922防疫專線諮詢,民眾切勿自行憶測,甚至散布不實訊息,違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全力偵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記者李建榮/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