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農業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反映高雄市有寵物店家違法販賣綠鬣蜥,農業局今(23)日表示,綠鬣蜥在2021年8月已被行政院農委會公告為有害生態環境的陸域野生物種,除已登記在案的綠鬣蜥可以飼養外,若被發現私下飼養,可處1萬至5萬元罰款,私下販售則可罰6萬至30萬元罰款。該檢舉案已積極辦理中,將依法及行政程序進行訪談,釐清業者違規項目如屬實後將依販售行為開罰6-30萬元。
不過,根據野保法未規定應公佈違法業者,政府為維護人民有利及不利之權益,不會公佈販賣業者,然為加強教育民眾綠鬣蜥不得私自繁殖、買賣,待完成裁罰程序後,將再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與業者注意避免觸法,以共同維護自然生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8月20日公告美洲綠鬣蜥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除已登記在案之綠鬣蜥得繼續飼養並持續列管與接受查核外,農業局也將嚴格追查其來源, 該案目前尚在進行行政調查程序階段。如有發現新飼養的個體,將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鍰,私下繁殖或販賣綠鬣蜥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裁罰6-30萬元。
農業局表示,面對愈來愈常出現的綠鬣蜥,高雄市除接獲民眾1999通報被動移除外,也委託專業團隊針對綠鬣蜥出沒熱點主動移除,今年截至4月20日全市已移除1,120隻綠鬣蜥。並且今年開始借助移除團隊的專業,與養工處合作在衛武營區營造良好生態,適度修剪植栽,建立衛武營示範清除模式,期待今年能將衛武營區內之綠鬣蜥全面移除。
農業局再次呼籲民眾,綠鬣蜥為有害環境之外來種野生動物,不得任意飼養、繁殖及販賣,民眾如果看到有人私養或販賣綠鬣蜥,可拍照蒐證,將人、事、時、地、物清楚拍下並通報1999;若於野外發現綠鬣蜥,因為綠鬣蜥並不會主動攻擊人類,所以不要驚慌或嘗試自行捕捉,以免受傷。(記者李建榮/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