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即將於11日辦理大林蒲遷村第4場說明會,為保障居民能在遷村安置地重新安居樂業,除秉持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的原則,訂定補償標準並加計物價調整,讓居民可以有充裕的資金選擇適合的住宅,安心換新居外,高市府今(7)日再釋利多,將再多興建至少500戶社會住宅,供大林蒲無房地所有權的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都市發展局局長吳文彥表示,為落實照顧居民,對於居民目前居住的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且不因建物屋齡老舊而減價,都以相同等級建築物適用同一標準給予補償,並依遷村當年度的物調指數加計補償金額,不會有所差別。
同時,為鼓勵民眾配合搬遷,於期限內自行拆遷且清運完竣者,也會加計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25%之獎勵金;若為配合市府拆遷則發給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10%獎勵金。
吳文彥指出,若依110年2月發布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專案標準試算,1坪全新重建價格補償金額為72,645元,加計物調及自行拆遷獎勵金25%後補償金額達1坪110,783元,補償金額隨著物調增加,實質提高補償,讓居民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住宅類型,輕鬆搬新厝。
吳文彥也說,考量搬遷後民眾蓋新厝或興建透天厝的需求,高雄市政府也將媒合優秀建築師的管道與辦法,以滿足民眾建屋的設計需要;如果民眾想選擇居住大樓,可以選擇選購買高市府興建的配售型安置住宅;對於無房地所有權的大林蒲居民或年輕人,高雄市政府也已與中央協力,在既有的250戶出租型安置住宅基礎上,再興建至少500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在畸零地的部分,高雄市政府也安排專屬街廓,讓小面積的地主能合併使用,若經由媒合集中配地達到可以建築的單元者,專案更補助45%之集合住宅的規劃設計費用。(ReadNews讀新聞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